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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生態(tài)環(huán)境技術研究所實驗室設備(二)招標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2016/7/29 11:13:14
廣州市國科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東省生態(tài)環(huán)境技術研究所(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對廣東省生態(tài)環(huán)境技術研究所實驗室設備(二)招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F(xiàn)將本項目招標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4日五個工作日。
1. 項目編號:GZGK16P202A0687Z
2. 項目名稱:廣東省生態(tài)環(huán)境技術研究所實驗室設備(二)招標項目
3. 采購內容及需求:
包組號 |
貨物名稱 |
數(shù)量 |
采購預算 |
一 |
紫外可見近紅外分光光度計 |
一臺 |
40萬元 |
二 |
激光粒度儀 |
一臺 |
40萬元 |
三 |
離子色譜儀 |
一臺 |
33萬元 |
四 |
便攜式氣相色譜儀 |
一臺 |
51萬元 |
(1)詳細技術要求請參閱招標文件中第二章“用戶需求書”;
(2) 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同意,本項目采購本國產品或不屬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明確規(guī)定限制的進口產品,合格的投標人應對所有招標貨物和服務進行報價,不允許只對部分貨物和服務進行投標報價。
4. 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它組織或自然人;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
1)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 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 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3)供應商如非生產廠家或制造商的,必須取得投標產品(制造商或生產廠家或總代理商)的有效授權證明書或總代理證書或經銷商代理證書,若屬于總代理商授權的,必須同時提供生產廠家或制造商向總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權證明文件。
(4)供應商沒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已過期。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名單詳見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5)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6)已登記報名并購買了招標文件;
注:(A.)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攜帶以下資料并加蓋公章前來購買招標文件,并在參加正式投標時放入投標文件中:
1) 營業(yè)執(zhí)照等副本復印件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三證合一執(zhí)照);
2) 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復印件;
3)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4)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原件;
5) 投標產品(制造商或生產廠家或總代理商)的有效授權證明書或總代理證書或經銷商代理證書(加蓋投標人公章);若屬于總代理商授權的,必須同時提供生產廠家或制造商向總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權證明文件。(適用于供應商非生產廠家或制造商的)
(B.)潛在投標人須保證所提交資料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供應商參加投標應購買采購代理機構正式對外發(fā)售的招標文件,并在采購代理機構辦理有關報名登記手續(xù)后才有資格參加投標。
(C.)為了提高效率,供應商可先在采購代理機構網站上下載“購買文件登記表”,填寫后打印并與以上資料一并攜帶購買招標文件。
5.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2016年7月29日起至2016年8月4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招標文件發(fā)售地址:廣州市先烈中路100號科學院大院9號樓2樓接待室(進科學院大門→直走約30米→從人行天橋底下一樓大門進→左轉上二樓),聯(lián)系人:郭小姐,聯(lián)系電話:020-87685501,傳真號碼:020-87685201,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要郵寄,另需交納人民幣50元作為特快專遞郵寄費用(購買招標文件賬戶:廣州市國科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賬號:7120 5774 1941,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廣州先烈中路支行),款到后即寄出。在任何情況下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fā)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
6. 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6年8月19日14:00~14:30(北京時間)。
7. 遞交投標文件地址:廣州市先烈中路100號科學院大院9號樓2樓開標一室。
8. 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16年8月19日14:30(北京時間)。
9. 開標地點:廣州市先烈中路100號科學院大院9號樓2樓開標一室。
10. 本項目招標公告等信息在相關法定媒體【廣東省政府采購網、中國政府采購網、廣州市國科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網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上公布,并視為有效送達。
11. 根據(j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本項目采購文件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進行公示,由投標人自行下載,投標人認為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投標人遞交質疑書時需提供質疑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應載明委托代理的具體權限及事項)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12. 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聯(lián)系人: 潘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20-87024766
聯(lián)系地址: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源路808號
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楊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20-87683165
聯(lián)系地址:廣州市先烈中路100號科學院大院9號樓2樓
電子郵箱:gzgk@gzgkbidding.com
郵政編碼:510070
廣州市國科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8日